光伏支架2019年1-10月对前五大出口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1-19 14:42:41 点击次数:411 关闭

  政策预期稳定,202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有望恢复增长。2019年光伏电站补贴政策转变为“以补贴额定装机规模、以竞价获取补贴指标”,但新政策竞价项目结果公布较晚导致2019年1-10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同比下滑53.05%。2020年政策预期稳定,存量项目会加速并网,新政策将引导新技术产能升级,加速降本增效,扩大平价和竞价项目增长空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有望实现同比增长。

  贸易壁垒影响降低,光伏市场由内需推动转变为外需拉动。2019年1-10月光伏产品出口创历史新高,占总产量超过一半,贡献度持续上升,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对存在贸易壁垒国家依赖程度降低。欧洲光伏市场需求明显复苏,组件价格大幅下跌将提升新兴市场增长空间,预计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将稳步增长,出口对市场增长贡献度仍会保持在较高水平。

  政策转变有利于光伏龙头制造企业产能释放和业绩改善,行业集中度将提升。光伏电站投资政策导向发生根本性变化,由“限电价不限规模”转变为“限补贴总量、竞价获取指标、平价规模不受限”。竞价、平价项目须依靠新技术降本增效,市场对高效低价产品需求旺盛,但高效产能有限,低效产能过剩,预计2020年光伏高效产能仍持续扩张,市场份额将加速向优质产能集中,有利于龙头企业产能释放和业绩改善。产能小、光伏支架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企业无法满足新政策下的市场需求,且难以通过自建电站等方式消化产能,经营及业绩压力将加大。

  约半数光伏样本企业存在明显的流动性压力,预计2020年仍难改善。48.39%的光伏样本企业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应对较大规模短期刚性债务,该类企业或因产能规模小或技术实力弱,无法满足终端市场降本增效的需求,或因资金实力弱,电站建设项目中标较困难,在补贴政策趋严、融资环境趋紧的背景下,经营压力明显加大。预计此类企业2020年刚性债务还本付息很可能继续依赖于再融资,面临的流动性压力难以改善。

  本文所指光伏行业上游以多晶硅、硅料相关产品制造为主,中游为光伏设备制造和电站开发(包括组件、电池片、硅片、光伏玻璃、逆变器、支架、EPC等),下游为光伏电站运营,通过光伏装机并网发电实现收益。

  光伏补贴政策调整思路明确,平价进程加速存量项目并网,推动高效低价项目落地,202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有望恢复增长

  受光伏新增竞价项目“竞价结果”[1]公布较晚等因素影响,2019年1-10月光伏新增装机17.14GW,同比下滑53.05%。

  光伏补贴政策调整思路明确,引导市场降本增效。老政策下光伏电站建设“限电价、光伏支架不限规模”,装机规模超出预期致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为促进光伏行业早日摆脱补贴依赖、提升市场竞争力,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调整补贴政策,通过“平价上网新政”[2]和“竞价政策”[3]等新政策引入竞争配置方案,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引导市场需求向高效低价项目集中,加速降本增效。

  “配额制”[4]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平价和竞价新增项目均有望实现增长。消纳不足、补贴缺口扩大是光伏行业发展面临瓶颈,“配额制”分别按年度设定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自2020年起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将有效引导各省提高新能源电力的消费比重、增加光伏项目投资。“平价上网新政”明确平价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预计平价项目市场空间较大[5],约9GW光伏平价项目[6]计划并网时间为2020年底前,将成为光伏新增装机主要增长点。政策保持连续性,也有利于竞价项目的落实,同时“竞价结果”中原计划于2019年底并网的22.79GW光伏装机可以至多延期2个季度,单晶组件价格明显下跌[7]或将增加行业观望情绪,受行政审批、土地、资金、消纳等问题影响,部分新增竞价项目很可能延期至2020年1-6月并网增加当期新增装机规模。

  新老政策衔接将倒逼存量项目加快并网。经中证鹏元测算[8],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25个省及地区未明确废止的光伏发电拟建项目合计44.96GW,“19光伏方案”[9]明确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的未开工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否则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因此存量项目将加快并网。预计2020年“优先安排平价项目,竞价项目以收定支”的政策总基调及操作办法较2019年不会发生大变化,新项目加速落地,存量项目加快并网,都将推动202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恢复增长。

  光伏产品出口对市场增长贡献度提升,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对存在贸易壁垒国家依赖程度降低

  光伏产品出口创历史新高,占总产量超过一半,形成传统市场(印度日本、欧洲)和新兴市场(南美、中东等)结合的多元化格局。根据光伏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合计177.4亿美元(其中组件149.0亿美元),同比增长32.3%;光伏组件出口共计57.3GW,同比增长53.2%,约占总产量的56.02%(2018年全年为42.69%)。2019年1-10月对前五大出口国家[10]的组件出口额占我国组件出口总额的46.6%,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海外市场集中度继续下降;同期,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对印度等存在贸易壁垒国家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出口印度和美国组件金额仅占总额的8.9%和0.38%(2018年同期分别为15.8%和0.0%)。欧洲MIP结束后当地光伏市场需求明显复苏,以及组件价格大幅下跌将提升新兴市场增长空间。2020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对市场增长贡献度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市场由内需推动逐步向外需拉动转变。

  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持续改善,但弃光重点地区仍存在一定的消纳压力,补贴缺口大、拖欠时间长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

  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持续改善,但弃光重点地区仍存在一定的消纳压力。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弃光率1.9%,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西藏、新疆和青海,弃光率分别为20.6%、8.9%和5.8%,西藏、新疆同比下降25.1和6.9个百分点,青海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配额制”将有效引导各省提高新能源电力消费比重,“保障性收购政策”[11]设定光伏发电行业发展下限(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监测预警”政策约束弃光问题地区新增装机投资,预计2020年全国弃光率按“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12]的要求低于5.00%的可能性较大,但弃光重点地区的消纳情况仍存在改善空间。

  补贴方式改变虽可缓解新增装机补贴压力,但存量项目补贴缺口大、拖欠时间长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2019年“竞价政策”明确以补贴额定装机规模、以竞价获取补贴指标,改变光伏发电的补贴模式,防止新增装机补贴缺口扩大,未来光伏平价进程加快将进一步减轻新增装机补贴强度。“配额制”虽有利于绿证交易活跃度提升,部分缓解存量装机补贴压力,但存量装机补贴缺口仍较大,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测算,截至2019年9月末,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共7批)和2019年国家补贴户用光伏项目的光伏发电项目仅占全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的22.53%,仍处于较低水平,未纳入目录的项目电费补贴发放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0年全国范围内仍不具备全面平价条件,同时财政部[13]亦表示暂无法提高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增加补贴资金来源,企业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问题仍将存在。

  新政策有利于高效产能释放,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企业经营压力将加大

  政策转变加速行业降本增效,高效产能供不应求。2019年光伏电站投资补贴政策由“限电价不限规模”变为“市场导向、竞争配置、以收定支、分类管理、稳中求进”,补贴政策监管趋严限制了所需补贴强度大的项目落地,无技术、成本优势的光伏企业其产品无法满足平价、低价市场需求,难以通过自建电站等方式释放产能。“平价上网新政”虽明确平价、低价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但能满足平价或低价要求的产能较小,导致光伏市场高效低价产品供不应求,与低效产能过剩并存,加剧分化。

  新政策有利于龙头企业释放高效产能。“竞价政策”强调上游制造产能合理释放,“平价上网新政”和“竞价政策”带动的新增装机增长主要由龙头企业新技术产能释放满足。预计2020年光伏玻璃、单晶硅片、逆变器、沉积设备、丝网印刷、激光加工等重资产或技术壁垒高的子行业龙头企业依托成本、技术优势较强,竞争格局更佳,将拥有持续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组件、电池片、支架等轻资产子行业龙头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渠道优势,且扩产计划明确,新政策引导光伏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

  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将加大。老政策下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对产品性能和价格不敏感,不具备成本、技术优势的光伏企业可以通过简单扩大产能或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获取业绩增长。但新政策削减补贴强度高的项目市场需求,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中游企业受到很大影响,2019年1-9月中小组件、电池片、硅片(组件、电池片年产能小于1GW,硅片年产能小于10亿片)企业月产能利用率平均不足70%,明显落后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因其资金优势在获得电站建设指标方面明显有利,2019年1-6月16家民营上市EPC等电站开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中位数为-66.33%,大幅减少。预计2020年龙头企业高效产能释放将侵占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中游企业经营和产能消纳压力将持续加大。

  为改善流动性和杠杆水平,部分光伏企业可能剥离或整合光伏资产。过去一年多,政策监管趋严、融资环境趋紧、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光伏企业陷入危机,经营压力明显加大。工信部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加强行业管理,2019年12月公告的符合该条件企业较2018年末的207家减少36家、增加9家(2018年12月增加9家、减少23家)。为控制债务、守好现金流,预计2020年部分光伏制造企业不得不出售光伏电站或组件、电池片等生产线缓解流动性压力,民营电站开发企业或将寻求国资合作。

  光伏企业业绩持续分化,龙头企业因技术和成本优势仍有一定利润空间,但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企业业绩压力难以改善

  光伏玻璃、单晶硅片等重资产或技术壁垒高的子行业仍有增长空间,发电业务盈利稳定,组件、电池片、电站开发、支架等轻资产子行业易受不利因素影响,电站建设方面将更偏向资金更有优势的国有企业。

  光伏玻璃、单晶硅片、发电等子行业受光伏政策转变的影响略小。光伏玻璃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产能初始投资成本大,竞争格局较好,未来随着需求端双玻市场占有率提升,光伏玻璃市场增速将于新增装机增速;硅片环节单晶、多晶产能不通用,金刚线普及后单晶高效产品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市场仍处于多晶向单晶转变阶段,单晶市场将保持增长;发电业务运营属性强,政策引导消纳逐步改善,稳定性较好。光伏沉积设备、丝网印刷、激光加工等细分市场存在一定技术壁垒,部分头部企业在其细分市场拥有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可以保持较高的业务毛利率。

  光伏组件、电池片、支架、电池边框、金刚石线等业务所需初始投资成本相对偏小,产品差异度不大,易受不利因素影响,2020年业务规模可能存在较大波动,盈利能力改善空间有限,经营压力将长期持续。在获得电站建设指标方面,国有企业因其资金优势竞争力较强,中小民营企业电站开发业务稳定性较差,面临的竞争压力将加大。

  龙头企业业绩将持续改善。光伏玻璃和单晶硅片龙头盈利趋势较明确,光伏玻璃龙头企业依托自有大型原片产能、采购规模化、长期协议订单等优势,盈利能力相对较强;2019年单晶硅片两大龙头企业计划新增硅片产能超过60GW,2020年单晶硅片将进一步抢占多晶硅片市场份额,带动业绩增长。部分组件、电池片等子行业龙头依托规模和渠道优势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利润水平有一定增长。综合来看,新政策引导光伏市场向集约型方向转变,2020年光伏制造龙头企业扩产计划明确,预计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等细分市场集中度将持续提升,同时基于内需改善、出口向好的预期,有利于龙头企业保持产能消纳和利润水平。

  补贴政策趋严致使超四成企业净利润大幅下滑,行业亏损面约三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2-9月光伏设备元器件制造企业月亏损面平均为37.71%,2019年1-9月31家光伏样本企业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亏损面为29.03%。其中电站开发业务或多晶产品比重高、产能规模小、所属细分子行业壁垒低的光伏中小企业业绩下滑明显,部分企业虽依靠出售电站、转回减值等方式减亏或扭亏,但不可持续。光伏政策转变后市场对高效低价产品需求旺盛,落后产能将逐步退出,产能小、技术弱、融资成本高的光伏企业面临业绩压力难以改善。

  四成光伏样本企业现金流表现不佳,财务杠杆较高,预计2020年新一轮投资潮可能带来行业整体债务规模的上升

  四成光伏样本企业营运资本管理能力弱,现金流表现欠佳。新政策引入竞价机制,加剧光伏市场竞争,受市场需求萎缩、信用政策放宽、存货管理效率趋弱等因素影响,2019年1-9月41.94%的光伏样本企业营业周期超过360天,较2018年上升9.68个百分点。45.16%的光伏样本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长期不及净利润的50%,由于补贴总量控制、竞价项目规模受限,叠加行业产能持续扩张,致使该类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上下游资金占用能力减弱,营运资本大量占用资金。光伏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将使部分企业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存货跌价风险加大,需关注业绩承压、放宽信用政策、存货高企的光伏企业。

  光伏企业投资缺口仍较大,超四成样本企业财务杠杆维持高位。光伏政策平价目标须依靠新技术量产,引导光伏行业产能持续升级,加大投资需求,但54.84%的光伏样本企业经营性现金所得长期无法满足投资资金需求(2017年至2019年9月末累计自由现金流呈净流出状态);这其中,资本支出长期依赖筹资活动,致使财务杠杆偏高(2019年9月末总债务比总资本大于30%)的样本企业占比41.94%。22.58%的样本企业依靠较高的财务杠杆加大投资的同时,核心业务利润规模萎缩,新项目并未改善业绩表现。截至2019年9月末,总债务比总资本大于45.00%的样本企业占比45.16%;考虑到2019年6月末光伏企业重大在建光伏项目尚需投资达381.96亿元,预计2020年产能扩张、投资电站等资本支出将维持高位,新一轮的投资潮可能带来行业整体债务规模的上升。

  约半数光伏企业存在明显的流动性压力,预计2020年该类企业流动性压力难以实质性改善

  部分光伏企业存在短期债务集中度或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偏高问题。截至2019年9月末,光伏样本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83.87%,当前民企融资问题仍较严峻,为满足新政策下市场需求,光伏企业又须加大投资、升级产能(回收期一般大于5年),而市场竞争加剧致使新项目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难以得到市场资金的认可。资金缺口大,中长期融资渠道有限导致短期债务集中、大股东质押比例高等问题。41.94%的光伏样本企业短期有息债务占比大于50%,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大于70%和90%的比重分别为46.15%和26.92%。

  约半数光伏企业存在明显的流动性压力,短期内难以改善。部分企业产能规模小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多晶硅片产能占比高导致产品结构错配、资金实力较弱难以获得电站建设项目、不具备技术壁垒等方面问题短期较难改善,经营压力明显加大。48.39%的光伏样本企业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无法覆盖较大规模短期刚性债务,但为维持经营状况和市场份额仍然存在大量营运资本和资本支出需求,预计该类企业2020年刚性债务还本付息很可能继续依赖于再融资,面临的流动性压力难以改善。

  [1] 2019年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

  [2]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

  [3] 2019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和2019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9年5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光伏支架

  [5] 中证鹏元2019年3月5日公布的《专题研究 光伏平价项目市场空间较大,补贴模式改变加快降本增效》。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9年5月20日联合公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7] 受电站投资内需减少及一线商扩产后PERC普及影响,单晶组件出价较竞价项目申报测算时(2019年7月初)下降超过10%。根据Wind数据,2019年12月9日12家光伏组件制造企业(浙江宝利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常州天合光能有限、登泰新能源有限、兆锟光电科技有限、北京哈博太阳能000591股吧)电力有限、南京中电光伏科技有限、阿特斯太阳能光电有限、江西晶科能源有限、浙江杰美新能源有限、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宁波永盛电子有限、腾晖电力科技有限)的单晶硅电池组件(280W)出价(含税)较2019年6月末下降0.25元/W至0.35W(中位数为0.275元/W),约可降低电站单位投资成本的4%到8%;7家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多晶硅电池组件(250W)出价(含税)下降0.05元/W至0.15元/W,约可降低电站单位投资成本的1%到3%。若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KWh将减少项目收益约2%到3%,单晶项目延后并网很可能维持或提高内部收益率。

  [8] 海南、北京、天津、云南、宁夏、广西、福建、辽宁、黑龙江、甘肃、陕西、、湖北、山西、吉林、江西、安徽、河北、山东、贵州、内蒙古、、福建、广东、新疆合计25个省及地区公布的“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汇总。

  [9] 国家能源局2019年5月28日公布的《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10] 2019年1-10月组件出口额国前5大依次为荷兰、日本、越南、印度、澳大利亚,占比分别为13.0%、9.6%、8.9%、7.8%、7.3%。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于2016年5月公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

  [12] 2018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

  [13] 2019年9月1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2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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