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业绩下滑或者不能持续和及时地分红光伏 |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26 16:18:47 点击次数:281 关闭 |
12月24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举行2020年80次发审委会议,此次会议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鑫铂股份”)的上市首发申请获得通过。 《电鳗快报》关注到,财达证券的注册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该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若此次,财达证券能够顺利上市,该将成为河北省上市券商。 财达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财达证券的控股子财达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资产除外)、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财达期货子财达投资主要从事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和合作套保等。此外,2019年11月,财达证券新成立子财达资本,拟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截止招股书签署日,唐钢集团持有财达证券股份约10.53亿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8.35%,是该的控股股东。河北省国资委合计间接持有财达证券71.86%的股权,是该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财达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9亿元、14.61亿元、18.13亿元和10.5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97万元、7367.49万元、6.09亿元和2.09亿元。《电鳗快报》关注到,财达证券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5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幅为7.63%,实现净利润2.09亿元,较去年同期降幅为46.00%,实现扣非净利润2.18亿元,较去年同期降幅为43.98%。 2019年10月25日,财达证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支持该各项业务的发展。 鑫铂股份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太阳能支架具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 目前该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作为工业及建筑领域终端产品制造的材料或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鑫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3亿元、7.05亿元、9.2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011.95万元、1578.74万元和6328.42万元。报告期内,鑫铂股份的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 此外,太阳能支架报告期内,随着鑫铂股份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该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亿元、1.76亿元、2.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7%、25.03%、26.79%。鑫铂股份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幅增长也被证监会发审委重点关注,鑫铂股份被要求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逾期账款形成的原因,目前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期末坏账准计提是否充分。 此次,光伏支架鑫铂股份拟募集资金约4.81亿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投向“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浙江新能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光伏支架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电鳗快报》关注到,该目前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目前五家渠新能、宁夏新能源、大柴旦新能源等子在建的陆上风电项目也位于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光伏支架兼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36亿元、12.51亿元和21.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2亿元、2.08亿元和6.32亿元。此外,2020年1-6月,浙江新能的水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13亿元,降幅为47.41%。2020年1-6月,该水电装机容量与上年同期基本稳定,太阳能支架但水电上网电量减少5.37亿千瓦时,降幅为45.54%。水电上网电量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水电站来水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中北海水电的滩坑水电站上网电量同期减少4.27亿千瓦时,降幅为52.47%。 《电鳗快报》关注到,报告期内,浙江新能投资收益分别为1.25亿元、1.05亿元和1.28亿元,占合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6.43%、50.71%和20.19%,占比较高。该投资收益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当期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8.48%、99.15%和96.43%。 据悉,该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依赖于该等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分红情况。报告期内,浙江新能收到的被投资企业的现金分红款分别占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83.66%、84.28%和65.87%。浙江新能虽然对该等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但无法控制其经营和分红,若其业绩下滑或者不能持续和及时地分红,则会对该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浙江新能拟募资资金19.10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剩余资金投向“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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