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支架2014年05月21日至2014 |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18 19:38:22 点击次数:253 关闭 |
本招标项目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光伏组件及支架设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温州双屿物流中心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光伏支架东临康盛路,光伏支架北接温州双屿长途客运中心,光伏支架西南靠G1513金丽温高速,园区内自北向南有高架铁路通过。 双屿物流中心园区所在地环境开阔,附近无高楼遮挡,无排放大量烟尘和腐蚀性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各建筑单体屋面均为混凝土屋面,光伏支架屋面平整,结构坚固,非常适宜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本工程共占用园区内1#~4#立体仓库、1#~7#改建立库、1#~3#增值加工用房,总共12幢建筑单体屋面,占用总面积约27000 ㎡。本工程园区租赁期限为25年,计划总建设规模约为1897kWp,总投资约1900万元。计划2014年12月建成投运。 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3.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5个光伏电站的供货业绩(单个电站的装机容量2MW及以上);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光伏支架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或同一母的子,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其一级子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28 日至2014年6月 4 日(法定公休日、光伏支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C座)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注: 本公告为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支架设的延期公告,2014年05月21日至2014年05月27日购买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继续有效。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17 日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