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料光伏支架参考自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 |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13 11:21:39 点击次数:241 关闭 |
9月11日出版的大众日报一版刊发一则消息《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首宗“标准地”莱西出让》。报道称,9月10日上午,山东省济青烟(莱西)国际招商产业园一块“标准地”,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拍卖出让,成为山东省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首宗以“标准地”模式出让的地块。 “标准地”出让,即将拟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产业导向和投入产出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控制指标及违约责任予以明确,让建设用地带着指标出让。企业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通过“一窗办理”,尽快取得施工许可。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早在2018年,滨州市委、市政府就印发《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依法高效利用的意见》,在全省率先提出推行“标准地”出让模式。同时下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要求在省级以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其他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对新上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用地推行“标准地”出让,加强“标准地”出让和使用全程管理。滨州市的探索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诚信有奖励的“标准地”改革,形成了“标准地”改革“1+4”制度框架,确定了29个行业的容积率、太阳能支架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和单位排放增加值等5项控制性指标。 3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要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引导各市、县(市、区)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优先支持主导产业突出、以“标准地”方式招商的国际产业园区。 4月22日,临沂市出台“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各县区所属省级开发区在11月底前完成“标准地”出让试点,并按要求提交试点成果。通过试点,实现对工业项目用地的出让标准化、评价区域化、受理容缺化、审批模拟化、监管全程化等“五化管理”。试点内容涉及组织开展区域性评价、健全完善用地指标、按照指标组织出让、企业对标承诺、实行容缺受理、并联模拟审批、拿地即开工建设、实施竣工、达产验收、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等。 7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1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年年底前,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青岛)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21年上述重点区域根据当地实际开始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一直以来,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为项目投资方所诟病。 实行“标准地”改革好处之一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过去,企业拍下一块建设用地后,要办十几种证照,因为流程太难走,一些业主甚至被“拖得”失去耐心。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的推动下,各地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但与企业的要求还有差距。“标准地”的做法将所有办证环节前置,实现土地“即拍即用”,对办证慢的问题有釜底抽薪之效。 好处之二是提高土地使用率。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出现了“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等现象,造成极大浪费。“标准地”模式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太阳能支架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等提前设置好,投资者必须量力而行,拿下土地就得说话算话,严格按“标准”创造效益,保证土地既不被乱用,也不被贱用。 好处之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太阳能支架在生产过程中,没能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等要求,从而产生环境污染等问题,常常让政府部门陷入进退两难。“标准地”模式提前将节能减排等控制性指标“有话说在先”,有利于从源头切断环境污染等问题。 好处之四是有利于政府招商和政企交流。“标准地”改革还颠覆了传统的招商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原先是带着招商队伍全球跑,到处找项目,现在,开始做“标准地”线上招商地图,全球的企业不仅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当地的“标准地”动态情况,还能可在线“选地”、在线留言、随时联系,极大方便了双方信息的对接。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记者 刘兵 报道,部分资料参考自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网站、咸宁日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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