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乙方每逾期1日按未发出货物总金额的1 |
发布者: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27 06:56:34 点击次数:325 关闭 |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光伏支架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人: 电话: 乙方:北京阳光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东翁各庄村西街1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项目名称: 共计: 兆瓦 套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认真履行本合同。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 工程中所用的全部太阳能光伏支架及桩基础,合作期20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优先提供本在光伏支架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产品成本低,安装方便的产品。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优先为甲方供货,且供货期30兆瓦以下为40天、50兆瓦以下为50天、100兆瓦以下为65天。 产品价格 ⑴成套支架 元/瓦,含17%增值税不含运费。 ⑵支架每吨含税出过磅价 元/吨,含檩条、前后立柱、拉杆、连接件、螺丝,铝压块和不锈钢螺丝另算。 二、支架设计 1、乙方为甲方设计优化的光伏支架、桩基础,设计费按每兆瓦约5000元计算(15万元起50万元止),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认真履行合同,乙方则将设计费于合同结束时折合成货款返还给甲方,乙方设计的光伏支架图纸由甲方委托设计院审核、盖章。如果由乙方出具设计院审核盖章的蓝图,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为甲方设计优化的光伏支架,整套光伏支架和配件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要高于现有产品,至少60%以上配件要高于上一年国内已安装80%的光伏支架(除本工程案例)。 3、乙方为甲方设计优化的光伏支架、桩基础拉拔力测试平均每根不小于1.2吨,支架前后立柱地上0.5-1.5米高处360°拉力测试的强度及支架整体的稳固性大于国内上一年度已安装60%的光伏支架(除本工程案例),电池组件单块或多块与支架连接后的抗风强度及稳固性大于国内上一年度已安装93%的光伏支架(除本工程案例)。 4、乙方为甲方设计优化的光伏支架、钢桩设计应具生产工艺简单、安装方便每组支架(40块电池组件)螺丝数量少于270套(20块电池组件螺丝数量少于180个)。 5、乙方为甲方设计优化的光伏支架、钢桩在达到本条款2、3、4条技术要求后其整套光伏支架系统的综合成本(包括安装工时费)低于国内上一年度已安装80%的光伏支架(除本工程案例)。 6、本条款2、3、4、5项的衡量标准以本合同项目工地100公里以内已安装的光伏电站为对比对象。 7、乙方尽职尽责的为甲方设计出所需设的图纸,甲方经核对后对该图纸(编号: )进行签字确认,后期的生产全过程均按此图纸执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即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光伏支架系统做工精细,材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厚度误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长度1米以上的尺寸误差小于2‰,长度1米以内的零部件孔位误差±1mm。 2、90%的檩条、斜梁弯曲度每米小于3mm,每根(5-6.5米)小于30mm。 3、乙方提供的光伏支架,出前严格检验,确保合格率,杜绝货到工地后批量修整和钻孔的质量事故(除图纸中设计的安装工艺所需的二次加工钻孔外)。 4、镀锌质量:镀锌层厚度平均60微米。 5、包装要求:乙方按照确保货物安全不损坏、便于清点数量为标准进行包装,如甲方提出更高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若甲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贴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日内向乙方预付总合同额共计: 元(大写)的 20 %共计 元(大写) 作为定金。后续货款按单车发货量结算,甲方款到帐后乙方发货。甲方支付的定金作为尾货结算款。 【 2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合同额共计: 元(大写) 元的 40 %为预付款共计 元(大写) 。乙方累计发货金额达到 元(大写)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已发货物总额的60% 的货款。 4、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在25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开具同等数额的17%增值税发票。 五、货物交付与验收 1、合同生效之日起第20天开始每天累计发出总量为 wmp以上光伏支架,2014年 月 日前应共计发出 wmp以上光伏支架,2014年 月 日前全部发齐。 2、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费由甲方负担。 3、货物清点规范:甲方验收人员在卸货时应严格按发货清单对檩条、斜梁、杆柱点清捆数及单根数量;连接件、标准件(螺丝)必须对每件(包)进行称重清点并做出重量记录,后再抽样拆箱清点核对每箱(件)内的数量以确保数量无误。 4、货物接收:甲方在收货时须根据本条第三项的约定仔细与发货清单清点核对货物数量,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收货,如果甲方不按本条第三项的约定仔细清点货物的则默认为货物数量无误,甲方收货后出现缺件、少件、损坏现象乙方概不负责,且补货的所有费用及货款由甲方在乙方发货前付清(补货货款不计算在合同货款内)。 收货地址: 收货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收货地址: 收货人: 身份证号: 电 线、质量异议期限为到货后3日内,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如果甲方将乙方产品安装使用则视为产品合格。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甲方如对乙方生产所用材质提出异议,可在生产开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亦可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所用材质进行检测。甲方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乙方生产所用材质等的认可,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 2、光伏支架甲方应保证其所承接的 工程中所需的全部光伏支架及桩基础均在乙方处订购,不得在他处购买,如甲方违约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合同,并按时接收乙方送到的货物,如甲方擅自中止(终止)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收货违约:如甲方未按乙方约定或乙方通知的时间支付货款,因此产生的货物存储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设计费违约: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6、改单违约:合同生效后2日后,如果甲方修改图纸方案及改变所订产品的数量,甲方必须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金额不可大于订单金额。 7、付款违约: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或未按乙方通知的付款期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交货期顺延,直至甲方实际付清应付款项之日止,且甲方每逾期1日须按应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保密违约:(1)本合同中的图纸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谨慎保护本合同的图纸、方案,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合同解除后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乙方的图纸、方案包括图纸中的配件及光伏支架的连接方式,若甲方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乙方的图纸、方案,甲方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上述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七、乙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交货违约:除得到甲方许可的延期交货和指定交货日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发货期限内发出合同规定交货数量的85%以上,光伏支架%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2、质量违约:乙方提供的产品出前必须严格检验,杜绝货物发到现场后无法正常装配的现象,如果出现与图纸不符多孔、少孔而导致无法正常安装、现场批量加工钻孔现象,乙方除全部更换问题配件外并处问题配件总额8倍的赔款。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而给甲方造成支架和电池板安装成本上升的则由乙方的工程队负责安装,安装后的电池板横、竖直线mm,但安装价格按每兆瓦(100套支架)5万元以下的价格计算(电池组件的搬运费由甲方负担)。 4、产品的知识产权不因产品销售而转移给甲方,但是乙方保证甲方不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视乙方违约,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项之约定时,经乙方两次催告,甲方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变卖为甲方定做的货物(乙方变卖该货物的价格与方式甲方无权干涉),以折抵乙方的损失,如变卖货物的款项无法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剩余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切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光伏支架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严重火灾、战争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签订合同后,由于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索赔要求。发生事件的一方应始终争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延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到账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者合同约定,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或约定无效。但该条款或约定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约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3、甲、乙双方均须提交各自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4、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于合同履行有关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变更、洽谈人变更、催货通知、催款通知等)均要通过合同落款中注明的邮箱或对外公开的邮箱进行。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按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甲方: 乙方:北京阳光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 地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东瓮各庄村西街1号 电线 传线 手机: 手机 邮箱: 邮箱开户行: 开户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帐号: 帐号:4881 税号 税号: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3 ·安全基本法则-iaeapublications-internationalatomicenergyagency.pdf ·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安全目标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开轩设计.pdf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2009n80.pdf ·宜兰商业界101年‘与长有约’商业座谈会会议纪录-宜兰工业会.doc ·援xxx项目施工监理简报格式20xx年第x期总第x期工程概况1.doc ·改进水平集法模拟不可压缩两相流动时质量守恒的-中国科学杂志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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